甲方(委托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地址: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__
乙方(服務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地址: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__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甲乙雙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誠實信用的基礎上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事宜,達成如下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咨詢服務內容及要求
1.1 服務范圍: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包括但不限于:
(1)信息化戰略規劃與咨詢;
(2)信息系統架構設計與優化;
(3)網絡安全風險評估與防護方案設計;
(4)數據治理、數據分析與數據應用咨詢;
(5)云計算、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咨詢;
(6)軟件系統選型、實施與運維流程咨詢;
(7)其他經雙方書面確認的信息技術相關咨詢服務。
1.2 具體服務內容、目標、交付成果及標準以本合同附件一《咨詢服務任務書》為準。《咨詢服務任務書》經雙方蓋章確認后,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.3 乙方應派遣具有相應資質和經驗的專業顧問組成項目組提供服務,主要顧問名單及簡歷作為附件二。未經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擅自更換主要顧問。
第二條 服務期限
2.1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2.2 如因項目需要延長服務期限,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
第三條 咨詢服務費用及支付
3.1 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(大寫:_元整)。該費用為含稅價,已包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、費用、利潤及稅金。
3.2 支付方式(請選擇一種):
□ 一次性支付:咨詢服務全部成果交付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。
□ 分期支付:
(1)本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%,即人民幣元;
(2)咨詢服務中期報告交付并經甲方確認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%,即人民幣元;
(3)全部咨詢服務成果交付并經甲方最終驗收合格后_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。
3.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否則甲方付款期限順延。
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
4.1 甲方權利與義務:
(1)按合同約定提供與服務相關的背景資料、信息與數據,并保證其真實性、合法性;
(2)為乙方顧問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與配合;
(3)按合同約定及時驗收服務成果并支付費用;
(4)有權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監督,并提出合理建議。
4.2 乙方權利與義務:
(1)恪守職業道德,勤勉盡責,按照約定時間、標準完成咨詢服務并交付成果;
(2)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、技術秘密及數據信息負有嚴格保密義務;
(3)保證其提供的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;
(4)按甲方要求進行工作匯報,接受甲方的監督。
第五條 保密條款
5.1 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、技術資料、經營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。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
5.2 本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失效。
第六條 知識產權
6.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咨詢服務報告、設計方案、分析模型、軟件工具(如有)等成果的知識產權,在甲方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用后,歸甲方所有。
6.2 乙方保證其使用的背景知識、工具、方法及提供的服務成果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。如發生相關爭議,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。
第七條 違約責任
7.1 若乙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服務成果,每逾期一日,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的違約金;逾期超過日,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。
7.2 若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,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免費修改、重做。若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,甲方有權拒收并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費用,并支付合同總金額%的違約金。
7.3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款項千分之的違約金。
7.4 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,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第八條 不可抗力
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災、戰爭、重大疫情、政策變化等)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,受影響方應及時通知對方,并提供證明,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。
第九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條 其他
10.1 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執份,乙方執_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或合同專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0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
10.4 通知與送達: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,任何一方向該地址寄送文書,發出即視為送達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附件一:咨詢服務任務書
附件二:主要顧問名單及簡歷